从中央连提42次“力”看中国经济明年如何发力?******
中新网12月18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谢艺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3年经济工作,提出“努力实现明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努力、有力、着力、加力、大力、合力、勠力、潜力、动力……记者注意到“力”字在会议通稿中被频频提及,全文一共出现42次。其中,会议通稿中的7个“着力”、3个“更大力度”、2个“大力”、2个“努力”,分别有何深意?记者采访权威专家进行了解读。
7个“着力”环环相扣
通稿中“着力”一词共出现7次: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着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着力保健康、防重症”时,都提到了“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在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智库研究室主任冯煦明看来,随着疫情进入新阶段,中央会将更多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来,加快促进经济恢复,推动高质量发展。
如何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扩大国内需求、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正是“着力点”。
在这些“着力点”中,颇受关注的是扩大国内需求。
“在明年经济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中,扩大内需被放在了首要位置。扩大内需上,恢复和扩大消费被摆在优先位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向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表示。
在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看来,“消费是经济的压舱石,对于经济增长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今年以来,消费主要受到三个方面的约束:疫情反复限制消费场景、失业率上升限制消费能力、信心不足限制消费意愿。”
那该如何恢复和扩大消费?专家认为,要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这正是另一“着力点”。
赵锡军认为,一是要稳就业,让消费主体有收入。其次要提升消费预期,让居民去消费而不是储蓄。还可通过发放消费券或补贴等,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另外,也要创造一个好的消费环境。
此外,此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有“六稳”“六保”的提法,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法有所改变,变成“三稳”,即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其中稳增长被放在首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稳增长应当成为当前以及明年主要的任务。从短期应急而言,如果经济稳不住,各方面的风险都会衍生出来。从长期来看,发展是第一要务,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方面的挑战作为最主要的挑战。
“随着疫情形势逐渐改善,明年的政策目标预计更加聚焦于发展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中泰证券分析师周岳指出。
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实体经济。此次会议也强调,“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发展实体经济,其中一个关键点就是,“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
赵锡军表示,“我国正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想要国内大循环运转顺畅,除了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产业链供应链也要保持通畅。”
“但目前国内产业链在某些环节还不稳定,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存在‘卡脖子’的问题。另外,在一些新兴产业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因此,需要创新突破。”赵锡军称。
3个“更大力度”的开放
7个“着力”之外,通稿中还出现3个“更大力度”: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可以发现,“更大力度”的相关表述均出现在对外开放领域。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向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表示,疫情等因素影响下,今年外商投资表现较为疲弱,关键在于市场信心还没有完全恢复,只有更大力度开放,外资才愿意进来,因此,我们释放了扩大开放的政策信号。
“外商和外资的工作当前尤为重要,我国经济进一步向前发展,需要多方面的推动力量,外商和外资就是非常重要的一股力量。”赵锡军表示,“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内、国际经济的联系和往来,对于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国内经济的循环顺畅都有积极意义。”
“国际市场也是我们很重要的商品市场。无论是从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的角度,还是从市场开拓的角度,都有必要进一步拓展外商外资领域的工作。”赵锡军称。
2个“大力”各含深意
通稿中在“大力”这个词上有两方面的描述,“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和“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大力提振市场信心
记者注意到,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提“三重压力”: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
对此,温彬指出,今年以来,市场预期有所恶化,居民消费信心指数下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预期降至2020年初以来的最低水平,扩产投资的意愿并不强烈。
“在落实好中央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如果社会心理预期和发展信心能够有效提振,那么中国经济有望更快走出疫情、实现超预期修复。”中信证券认为。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长城证券分析师侯宾认为,数字经济的布局和建设,能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环节需求稳步向上。
“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监管方面,常态化监管将取代重点集中专项监管。未来监管将以明确的政策红线,来规范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让监管有法可依,让数字企业、平台企业了解政策红线,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发展壮大。”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表示。
“会议提出‘在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无疑会加速平台企业出海,现在平台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国际化不够。”上海社科院绿色数字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易称,平台企业深化全球化布局已经提上日程。
2个“努力”明确目标
通稿中提到两次“努力”的地方分别是:努力实现明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智库研究室主任冯煦明表示,2023年我国经济有望呈现加快恢复态势,经济增速将逐步向潜在增长率水平回归。在基数效应和二十大政策红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预计全年有望实现5%以上的经济增速。
对于中国经济未来走势,会议也指出,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明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要坚定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
冯煦明表示,会议多次强调提振信心,就是在做预期引导,向全社会传递明确的信号:随着疫情进入新阶段,中央会将更多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来,加快促进经济恢复,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招商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静静看来,5%不会是这一轮经济复苏的终点,从一般的短周期规律来看,可以期待复苏进程跨越明年、延续到后年。(谢艺观)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政策法规篇】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回望这一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空间,一大批与互联网发展和亿万网民云上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新策落地实施。它们既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有偿跟帖、违规弹窗等行业乱象的重拳整治,也有围绕数据流通、数字乡村、网络文明、技术发展等行业现象的精准施策。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理念与实践的交汇,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必将走向新的阶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